工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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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及執行
樓宇業主有責任確保其擁有的物業保養良好和狀況安全,包括為其物業進行定期檢驗和適時維修。業主必須委任註冊檢驗人員進行訂明檢驗及維修,否則不會被視作符合強制驗樓計劃的要求。
根據強制驗樓計劃,樓齡達 3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超過3層高的住用樓宇除外) 的業主,須在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後,委任一名註冊檢驗人員就樓宇的公用部分、外牆及伸出物或招牌進行訂明檢驗並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樓宇檢驗範圍
在強制驗樓計劃下,檢驗範圍包括以下樓宇構件︰
外部構件及其他實體構件;
結構構件;
消防安全構件;
排水系統;
找出位於樓宇公用部分、公用部分以外的樓宇外部(如外牆、天台或平台、與樓宇毗鄰的庭院或斜坡)的僭建物,或在樓宇面向或緊連的任何街道上的僭建物。
關於強制驗樓計劃
如須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註冊檢驗人員監督下進行所須的訂明修葺。關於強制驗窗計劃
強制驗窗計劃規定樓齡達10年或以上的私人樓宇(不高於3層的住用樓宇除外)的業主,如接獲屋宇署送達法定通知,須委任一名合資格人士就樓宇的所有窗戶進行訂明檢驗,並負責監督檢驗後認為需要進行的訂明修葺工程。
如需進行訂明修葺,有關業主須委任一名註冊承建商,在一名合資格人士的監督下進行所需的訂明修葺。
Photo By: John D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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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通告
「強制驗樓/驗窗錦囊」流動應用程式終止通知
本署謹此通知有關用戶,「強制驗樓/驗窗錦囊」流動應用程式已於2024年9月5日正式終止。用戶可以瀏覽屋宇署網站,查閱有關強制驗樓和強制驗窗的最新資訊及相關指引。